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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阿芬:她走了,却将“生命”留了下来
来源:瑞安文明网发布时间:2017-10-31 09:13:00编辑:李洋洋

3月31日,戴阿芬签下遗体捐献志愿书

  10月29日15时,温州医科大学的求是楼内,戴阿芬遗体四周布满了鲜花。她的妹妹戴小燕、瑞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医务社工、医科大学的师生们来到现场,为她默哀、敬献鲜花。她的躯体,将继续“存活”在世上,奉献于温州医科大学的教学研究事业。这是她生前的最后遗愿。

  半年多前她签下

  遗体捐献志愿书

  戴阿芬这个名字,是在半年多前被大家记住的。

  今年3月30日,她在市人民医院的肿瘤科病房给市红十字会打电话,表明捐献遗体的意愿。第二天,在妹妹的见证下,她签下了《浙江省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她说:“我就想趁着自己还清醒的时候把这件事情确定下来。”

  阿芬来自陶山农村,今年40岁,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生病之前的她,非常爱美,有一群姐妹淘。去年3月8日,阿芬发现右边肩膀上长了颗“黑痣”,越来越大,而且她一直发烧。去上海检查之后,她被确诊为恶性黑素瘤——一种皮肤癌。

  她没有多少钱,治病的钱都是我市很多爱心人士帮助筹集的。她在上海、温州等地总共做了4次化疗、2次放疗,本来预计只有几个月的生命,延续到了今年10月27日。

  “上海的医生清楚我的病情,问我要不要在上海捐献遗体或者器官,我说不要。”阿芬觉得,现在捐献遗体的还很少,如果要捐一定要捐给家乡。她曾经跟妹妹说过:“这么多人帮助过我,我最后一点能力,就是捐献遗体,捐献眼角膜,回报社会。”

  最后的时光在昏迷中度过

  最后的支撑来自社会的爱

  10月27日11时05分,阿芬停止了呼吸和心跳,在家属及温州医学院医生的护送和见证下,她的遗体被送往温州医科大学,同时实现了眼角膜的捐献。

  其实,在半个月前,阿芬已经在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进入昏迷状态,说不了话,吃不了东西,在甘露醇注射液和消炎药水的维持下走过人生最后的阶段。“不要治了,太痛苦了。”她在半清醒时对妹妹说。

  从始至终,妹妹小燕一直陪伴在阿芬的身边。10月29日出现在温州医科大学求是楼的她,和姐姐作最后的告别。她心情复杂,心痛姐姐的离去,心疼姐姐的选择,让她安慰的是,“从她生命的最后到结束,她得到了大家很多的关爱,她的遗体也得到了尊重”。

  今年夏天,志愿者们帮助阿芬姐妹在市人民医院对面租了房子,同时,请了保姆来照顾阿芬,时不时地过去探望她,送上水果。知道她生活困难,市红十字会拿出了2.2万元给她当生活费。

  8月份,在市红十字会、医务社工陈称心的策划下,阿芬笑容满面,现身瑞安广场,为市红十字会举办的“帮助他人 快乐自己”暨造血干细胞、器官·遗体捐献宣传活动出力。阿芬的出现,让现场感动满满,有4名志愿者现场登记器官捐献。当天义卖活动所得的3049.5元,全部捐给阿芬作为医疗费用。

  在阿芬临终之前,多次帮她组织筹款、多次陪伴度过病床时光的陈称心说:“我们希望能够消除她及其家属对捐献遗体的质疑,对死亡的恐惧。相处下来,阿芬是一个很温暖的人,心胸也很宽阔,她值得这么多人关怀她。”

  瑞安市已实现遗体捐献5例

  眼角膜捐献9例

  “我没怎么读书,不会说什么大道理。我就觉得,别人帮助我,我也帮助别人。”很多人问阿芬为什么要捐献遗体,她这样说。

  “把器官捐献给别人,让别人的生命得以延续,也是自己以另一种方式存活下去。”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卢月丽说,以前人们对这件事很忌讳,近年来,人们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越来越多的人登记捐献人体器官。

  据统计,我市自启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以来,累计遗体志愿捐献登记42例,实现捐献遗体5例;眼角膜捐献登记13例,实现捐献9例,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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