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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给自己的一份特殊生日礼物 登记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
来源:瑞安日报发布时间:2018-09-11 08:48:00编辑:李洋洋

图片来源:瑞安日报

 

  9月10日,是教师节。这一天,对于安阳实验中学思想品德教师金慧敏来说,还有一个特殊的意义,那就是她的40周岁生日。上完第一节课后,她在学生们“教师节快乐”的祝福声中,独自来到市红十字会,在浙江省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是她继去年登记成为眼角膜捐献志愿者之后,又成为了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

 

  在登记现场,记者见到了金慧敏。这是她第二次出现在这里。去年7月,她带着女儿小冉来登记捐献眼组织(角膜),母女俩同时成为眼角膜登记捐献的志愿者。10岁的小冉,也成为我市目前登记捐献眼角膜年纪最小的志愿者。

 

  金慧敏告诉记者,她在备课时经常需要准备一些心理健康、思想道德的实例,也了解到了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的志愿行为。吴永安一家签遗体捐献协议的新闻报道,对她触动很大,她慢慢坚定了要登记捐献的决心。

 

  去年,当她把自己想要成为捐献眼角膜志愿者的决定告诉女儿时,获得了女儿的大力支持,并影响女儿也加入到登记捐献眼角膜志愿者的队伍。

 

  “人活在世上,生命终结了,眼角膜能捐出来,遗体也可以捐献出来。社会上应该有更多这样的捐献者。妈妈,我还是支持你!”今年夏天,当金慧敏再次跟女儿说起自己决定要在生日当天登记捐献遗体时,再次获得了女儿的鼓励和支持。

 

  登记完毕,金慧敏又向市红十字会捐款910元。“这是我女儿的主意。”金慧敏说,女儿热心公益,时常参加志愿者活动,也让她关注到山区一些家庭困难的孩子。“她提议,母女俩每年生日都要捐款,捐出数额就是自己的生日数字。”金慧敏说。今年3月1日是小冉的生日,当天她在妈妈的陪同下,从自己的零花钱里拿出301元捐献给市红十字会。

 

  登记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是金慧敏送给自己40周岁生日的礼物,对她来说意义重大。刚好,9月10日是教师节,她用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和身边人上了一堂思想品德的课。“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孩子,让他们能懂得关爱身边人,关爱社会,是最好的教育。”金慧敏说。

 

  据了解,2010年我市启动人体器官志愿捐献登记工作以来,累计实现人体器官(遗体、角膜)志愿捐献登记195例,其中人体器官志愿捐献登记125例,遗体志愿捐献登记52例,眼角膜志愿捐献登记18例。累计成功实施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18例,拯救了30多位器官衰竭病危患者的生命,让40多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记者 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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