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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两个青年集体再获全国 “青年文明号”
来源:瑞安文明网发布时间:2017-02-16 09:00:00编辑:李洋洋

  日前,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揭晓,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等瑞安市两个青年集体再次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等18家单位联合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据悉,全国“青年文明号”每两年评选一次,此次获评的两个青年集体均获得过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其中,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类青年集体,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以“争创”规范管理、改进服务、促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同时积极开展志愿公益行动,充分展示了“青年文明号”为民、尽责、友爱、互助的良好形象。

  近几年来,“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探索和完善,在瑞安团市委的推动和全市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共同努力下,从开展之初局限在窗口行业内部,逐步拓展到党政机关、学校、私营企业等领域,形成了以追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才效益相统一”为目标,以争创“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为模式的整体工作格局。

  据了解,自1994年团中央在全国启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瑞安市已有20多个行业和系统开展了创建活动,获得过8次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37次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121次温州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和330次瑞安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青年文明号”已成为瑞安市广大青年弘扬职业道德、体现职工文明的有效载体,创建“青年文明号”则已成为促进瑞安市青年成长成才,树立一流服务形象,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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