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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医闹”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来源:瑞安文明网发布时间:2017-09-13 10:13:00编辑:李洋洋

  据央视8月26日报道,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发生医闹事件,患者病了进医院就一定要治好,治不好就得闹,这让不法份子有了可乘之机。近日,山东济南警方就通报了一起惠民县人民医院医闹事件:抓捕6人,批捕3人,死者家属将30万赔款退回医院。

  群众无法接受“医闹”。我们都知道:人,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患者送进医院,医生能有包医百病吗?即使是神医也无奈。有的患者家属心知肚明,患者病危,没有起死回生的希望。为什么还是纠集人员进行无理“医闹”?他们严重妨碍医疗秩序、夸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这种卑鄙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他患者的正常就医秩序,让别人看不到病,甚至重病患者得不到救治,群众意很大。

  “医闹”必须严惩。有的“医闹”堵住医院大门,搭灵堂、扯条幅、烧纸钱等极端手段,无非是要吸引大家的眼球,剥夺可怜,要医院索取更多的赔偿。这不仅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威胁,同时也给医护人员带来了沉重的心灵创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最终受到伤害的将是广大患者。

  即使发生医疗纠纷,不是依靠“医闹”来解决问题。家属不是仲裁者,你没有权利凭一时冲动,在医院打砸、大闹,要求巨额赔偿,公安部门一定不会纵容这种违法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对医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卫计委等四部门2016年3月份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这一规定,对解决“医闹”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据资料表明,同样医患纠纷高发的其他国家,却很少出现“医闹”现象。日本每年大约有11000-12000件医患纠纷发生,有一年,日本全国共发生医疗事故1300起,导致150名病人死于非命,但是“医闹”却很少发生。美国每年死于医疗事故者在人数上超过死于交通事故者,但“医闹”也很少发生。医患纠纷多发国家,但大部分并没有出现“杀医、辱医,摆放花圈、设置灵堂”等“医闹”现象。而我国一些患者家属为什么不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却选择“医闹”?这值得我们深思。

  “必须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任何伤害医护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我们要相信科学、尊重医生,即使怀疑医生误诊,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既能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与权益,也能保障病人和家属的合理诉求,“医闹”是没有出路的,“医闹”必须严惩。(陈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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