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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残疾人是民族文明的进步
来源:瑞安文明网发布时间:2017-12-07 08:52:00编辑:李洋洋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笔者认为尊重、关爱残疾人是民族文明的进步,也是人类素质提高的体现。

  1976年,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1992年10月,第47届联大通过决议,将每年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并呼吁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增进人们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使他们享有参与社会的平等机会。

  残疾人是人类最大的少数群体。据中国残联最新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已达8500万人,约占中国总人口比例6.21%。其中仍有1500万以上残疾人生活在国家级贫困线以下,占贫困人口总数12%以上。当前残疾人通常健康状况较差,还遭遇歧视和偏见,他们入学难、辍学率高,就业难、失业率高,困难多、关爱少等,难以享受普通人的社会基本服务。关爱残疾人、尊重残疾人,不能只在12月3日这天,平时也要多加注意。

  残障有的是先天性的,有的是为了保卫祖国边疆安全、社会安定或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后天致残。我们不仅要关爱、理解他们,更要尊重他们。尊重残疾人,是民族文明的象征,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人类素质提高的体现。全社会人人学会从“我”做起,都来关爱、尊重残疾人,让残疾人真正感受到社会平等,活得更有尊严。

  为残疾人提供方便也是一种关爱。现在交通盲道上汽车乱停放,杂物乱堆积,许多部门单位、车站等公共无障碍设施不完善。完善无障碍设施,让残疾人方便出行是尊重关爱残疾人的体现。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一视同仁维护残疾人的权益,接纳、包容残疾人,多提供残疾人就业途径,让他们有尊严地活着,有尊严地工作,共享社会文明成果。

  另一方面,残疾人要自强不息,做到身残志不残。最可怕的是既身体残疾,又是灵魂残疾,麻木不仁。只要有志气,在社会的关爱、温暖、帮助下,残疾人同样能跟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残疾人要懂得感恩,做一个有礼赞、有品德的残疾人,这样才会引起社会的尊重。(陈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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