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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霸座”就是为文明让座
来源:瑞安文明网发布时间:2018-12-14 10:22:00编辑:李洋洋

  高铁“霸座女”、“霸座男”屡现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近日,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又出现一名“霸座女”刘某。与此前“霸座”后果不同的是,这位乘客拒不让座,被处以行政拘留。这也是首个因为霸占列车座位被大连铁路警方行政拘留的铁路乘客。我为乘警点赞:干得漂亮。(据2018年12月8日《中国广播网》报道)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买票上车,乘客是得严格按照(票面)座位号乘坐列车,这是一种基本规矩。如果车上人不多,可以暂时坐一下空座位,但如果座位号上的乘客上车了,就得让座,这是维持列车秩序的基本要求。再逆向思维想一想,如果他人占有你的座位,你没得坐,你接受吗?这是“霸座”,破坏了乘车秩序,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8月以来,“霸座”行为屡现,列车员劝解无效,甚至有时出动乘警都未能让“霸座”乘客对号入座。如8月21日,在从济南站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男乘客孙某霸占一女乘客的靠窗座位,并自称“站不起来”,需要轮椅。列车长和乘警劝说无果。9月19日,在从永州至深圳的G6078次列车上,女乘客周某因霸占了靠窗的位置,列车工作人员劝解“霸座”也无果。孙某、周某均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被铁路部门限制180天内不能购票、乘坐火车。但这次刘某的处罚结果比之前的霸座者要重,原因在于她不仅霸占他人座位、拒绝让座,还谩骂列车乘警,危害了公共安全。大连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罪有应得,大家拍手称快。乘车者就要明白,破坏规则,就该自行承受破坏规则的后果。

 

  霸座的丑陋行为,不仅仅反应公民道德素质低下,更是对法律道德、行为规则的挑衅。“霸座”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列车工作人员往往都是苦口婆心地劝说,现在相关部门态度鲜明地对霸座行为说“不”,并实施现场执法和紧急处置,是对行为人事后惩戒,对其他乘客是一种警示与教育。

 

  作为铁路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乘客购票后,可以将铁路的条例规定,通过微信、手机短信进行宣传,让旅客在乘车前就知道违法的后果;在火车站的乘客候车里时通过电子屏幕或固定宣传栏,宣传文明乘车的规矩,及违法违规所承担的责任。另外,铁路等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提高了违法成本,让乘客意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就能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希望所有乘客都能遵守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给交通带来安全与文明。(陈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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